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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论文——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与发展研究——以长沙政法频道为例(可编辑)

电视法制的节目,早就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,可是它真的满足了你对于法律知识的全部需求吗,面对新的社会变化,这类节目又该怎么样去升级呢。

发展历程与时代背景

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诞生,那时国家大力推进法制建设,社会公众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不断增长,早期节目大多采用案例讲解方式,核心目的是进行普法教育。

步入二十一世纪以后,因法治进程加速以及电视媒体自身的发展,法制节目于内容与形式方面均出现了明显的改变,节目数量增多,覆盖范围变得更广,自中央电视台直至各地方频道,均开设了相关的栏目,并且渐渐形成了规模。

内容形态的多元化呈现

当前,法制节目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案件报道,存在以案说法类节目这般形态,借由真实案例剖析法律条文,另外还有现场纪实类节目,跟踪记录执法者执法或者调解进程,并强化现场感 。

部分节目针对访谈、辩论包括情景剧等等形态予以引入,像是面向律师以及法官开展深度访谈,或者围绕热点法律话题组织相应辩论,如此一来便让部分节目内容变得更为丰富,且更能吸引不同年龄层次的观众。

地方频道的特色实践

比如说长沙政法频道,它身为专业法制频道,开展了好些本土化探索。频道的节目跟湖南地区的法治实践紧密关联,报道了好多本地典型案例。这样的做法让节目的贴近性以及服务性得到了增强。

频道根据本地特有的需求状况,推出了法律援助、线上咨询等一系列配套服务。借助电视节目跟线下活动的相互联动,不但传播了法律方面的知识,也给一部分市民给予了实际存在的帮助,进而拓展了节目的社会层面的功能。

面临的主要现实挑战

法制类节目于发展进程当中遭遇到了某些问题,其一乃是内容层面出现同质化现象,不同的节目在开展选题以及进行表达之际,有时候会相对比较相似,其二则是部分节目过度地去追求收视率,有可能会过度地对案件细节予以渲染,进而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。

保证法律专业性之际怎去提升节目可看性,这构成持续存在的矛盾。另外,新媒体环境当中,观众获取法律信息的渠道增长了,电视节目的传统优势遭受冲击了,转型压力增大了 。

技术变革与传播创新

受网络以及移动设备普及的影响,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改变,众多电视法制节目朝着新媒体平台拓展,像开设微信公众号啦,发布短视频片段啦,如此这般展开多平台分发,节目传播范围得以扩大。

互动性同样变成创新趋向,某些节目引进直播交互,致使观众即时发问,专家于线上予以解答,另外还有节目借助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,模拟法庭景象,给观众呈上更直观的感受,强化了节目的参与程度。

未来发展的路径思考

电视法制节目要在深度方面持续深入探寻,于深度范畴内,能够强化针对新颁发法律法规的阐释说明,针对繁杂社会现象予以法律层面的细致剖析,在广度领域,要关注更为宽泛范围的法律问题,像知识产权、网络安全这类 。

节目需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的属性,要更加着重于解决民众在实际过程中碰到的法律方面的困惑,借助跟司法机构以及法律院校展开深度层面的合作,从而提升内容具备的权威性以及实用性,进而让节目变成公众值得信赖的法律信息的窗口。

于平常百姓的日常日子期间,最为期望借助电视法制类节目去知悉哪一种类别的法律知识,或者是解决哪一方面范畴的实际存在的问题?欢迎留下话语来分享个人的看法,要是感觉这篇文章具备帮助作用的话,请给予点赞予以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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